防爆振動電機周期性工作制包括一種或多種規定了持續時間的恒定負載,且負載運行期間防爆電機未達到熱穩定;非周期性工作制中的負載和轉速通常在允許的運行范圍內變化。工作制的代號一般用S1~S10來表示,下面簡單介紹幾種,我們比較常用的工作制類型。S1工作制:連續工作制;保持在恒定負載下運行至熱穩定狀態。S2工作制:短時工作制;在恒定負載下按給定的時間運行,在該時間內不足以達到熱穩定,隨之停機和斷能,其時間足以使防爆電機再度冷卻。
防爆振動電機零部件水壓試驗工裝典型結構淺析根據GB 3836.2--2000《爆咋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第3篇《檢查和試驗》的規定,隔爆型電氣設備外殼需進行耐壓試驗,目的是驗證外殼能否有效地承受內部爆咋,耐壓試驗可用動壓試驗和靜壓試驗兩種方法之一進行。 國內防爆振動電機批量生產中,多采用靜壓試驗的方法來判斷隔爆零部件承受壓力的能力。它具有成本低、按全可靠、無污染等優點。
防爆振動電機帶間斷負荷的連續運行,連續運行所涉及的是由具有相同時間間隔的連續序列所組成的運行。其中每一間隔都包括帶不變負荷的時間和空轉時間。這些時間,無論是在負荷時,或是在冷卻時都不足以在該時間間隔內達到熱平衡。利用防爆振動電機運行時三相電流值要求平衡,檢測電流是否平衡,利用電器,電子器件進行保護。通過測量防爆振動電機對地漏電電流大小進行保護。